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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注音符号发展历史简介注音符号怎么跟拼音互相转换?

时间:2019-02-15 11:22:03编辑:文二

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期间备有“记音字母”,凡三十八,声母二十四,韵母十四,临时用于审定“国音”,当时,以刂为ㄉ,丨为ㄍ,彡为ㄙ,为ㄟ,厶为ㄥ,并未立ㄦ。后将之正式通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公布。

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注音字母”,此字母为改良旧日反切而作,用以标注汉字读音,故曰“注音字母”。凡三十九,声母二十四,韵母十五(新增韵母ㄦ;“一”竖写作“一”,横写作“ㄧ”,以区别破折号“——”),其中,有十六个参考了章炳麟的“纽文韵文:

“ㄌ”、“ㄋ”、“ㄇ”、“ㄈ”、“ㄗ”、“ㄘ”、“ㄙ”、“ㄕ”、“ㄏ”、“ㄧ”、“ㄩ”、“ㄛ”、“ㄟ”、“ㄠ”、“ㄢ”、“ㄥ”

再另取部分汉字得出其余二十三个字母,并造一字母“ㄦ”。

1919年,印行《国音字典》(老国音),注音字母为标注国音之用,亦可名曰“国音字母”,又依音理改订字母次序:

ㄅㄆㄇㄈㄪ、ㄉㄊㄋㄌ、ㄍㄎㄫㄏ、ㄐㄑㄬ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ㄨㄩ、ㄚㄛ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ㄦ。

1920年,特开临时大会,从“ㄛ”分出“ㄜ”,初时“ㄛ”兼表两音,令人茫然,而“注音字母”业已颁定,不便再有增加,故于“ㄛ”上方正中加小圆点“·”,以示区别,后连写成“ㄜ”,注质、月、陌、职、缉诸(入声韵)开口呼之字,“ㄛ”则用于注歌、哿、箇、觉、曷、药、合诸韵中字,又决议“ㄦ”兼做声母,用于转写外文。

1930年,中央常务会议决议,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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