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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竟然有人吃人肉

时间:2017-04-12 10:53:22编辑:梓岚

赵思绾这个人还有个特殊的癖好,那就是特别喜欢吃人的一个部分,就是肝脏,并且是新鲜的,他将活人绑在木桩上固定,直接用刀将那个人的肚子剖开,把他的肝脏掏出来,加入作料炒熟,然后就可以吃了。每次在肝脏都已经被吃完之后,被割肝脏的人依然在叫唤,可见当时的场景是多么惨壮!据说赵思绾一生一共吃了六十六副人的肝脏。

在宋朝也有这种人,在金兵南侵的时候,战乱非常多,全国的人几乎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吃,所以就把战争中的死人研制起来,在太阳下暴晒,晒成肉干。在这种状况下,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范温组织了起义,但是起义失败了,他们进城后也是在吃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的美味分了级别,又老又瘦的男子的肉比较老,需要大火,所以名叫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味道非常美味,比羊肉还要鲜美,叫做不羡羊。还有肉最嫩最鲜美的就是小孩的,在吃小孩的时候,把肉和骨头一起煮烂吃,叫做和骨烂。

再说元朝,我们都知道,元朝的末年非常乱,在淮河附近驻守的军队没有军粮,也通过吃人来解决饥饿问题。他们也认为是小孩的肉最好,次之就是女人的,最次的就是男人的肉。他们吃人的办法也有很多,有的是把人放在大缸里,然后烤熟;还有的是像烤乳猪一样的直接绑在铁架子上烤;还有就是在人的身上浇上刚烧开的水,再把表面烫坏的皮弄掉,直接吃里面的肉;还有把人放到麻袋里,再扔到锅里煮;有的是把人剁成一块一块的,用盐进行腌制;还有一种最让人回味的吃法就是只吃男人的双腿和女人乳房的肉。

在明清时期,这种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彭伦就将俘虏悬挂在高处,然后让人用箭射死,在煮着吃。李定国在城中粮食吃尽了时,就将承重的居民杀了,还因为吃人发生了很多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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