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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朝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清朝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1842年8月29日,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与英国签署的。《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