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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发展历史

时间:2018-04-24 09:54:44编辑:梓岚

其次是考试内容的改革。宋初,常科有进士、明经(九经、五经、三礼、三传)、明史、明法及武举等诸科,而仍以进士科最受重视。神宗时采纳王安石的建议,废明经等科,常科只保留进士科。而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也不再是诗赋、帖经和墨义,改以经义、论策取士。即强调经书义理的阐明,而取消唐代偏重记忆的考试方法。

熙宁八年(1075年),宋神宗正式下令废除诗赋、帖经、墨义的取士方法,而规定进士考试分为四场:一场考大经(《易》、《诗》、《书》、《周礼》、《礼记》),二场考“兼经”(即《论语》、《孟子》),三场考论,四场考策。殿试只考策。而为了统一对经义的解释,还颁发了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周官义》、《诗义》、《书义》),以备应试者之阅读。

而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三经新义》被禁毁。哲宗时,进士又分为经义、诗赋两科,分別进行考试。此后或考诗赋,或考经义,变换不定。而南宋以后,随着程朱理学的被统治者所推崇,经义的发挥也渐以程朱理学为标准,甚至在科举选官时,崇信理学的儒生都能得到录取和任用。

三足制科的受重视。宋代,制科被视为“大科”,是皇帝对臣下尊宠的体现,故已不再被称为“杂色”了。制科内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等科目。最初由皇帝直接考试,后来则先派考官在秘阁进行预试(称为“阁试”),然后参加“御试”。参加考试的可以是官员,也可以是百姓。考取后都可以升官或授官。如苏轼、苏辙兄弟便都是于宋仁宗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应制科(贤良方正才识兼茂)考中的。与制科相类似的还有一种“词科”(也有人认为词科是制科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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